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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湖北日報訊 武漢大學經濟學系主任、教授 文建東
  4年前,央企在本市的子公司輝耀集團,將自己臨街的一塊地出租給民營企業楚江商貿公司,租期50年,一次性支付租金1億元。之後,楚江公司投入3.5億元,在這塊地上建成高端百貨大樓。
  隨著地鐵的建成,這塊地周邊變成了寸土寸金的黃金商圈,地價水漲船高。
  輝耀集團的上級總公司發現這筆交易,要求廢止租約,收回土地,香噴噴的“肥肉”怎能給外人?楚江公司找到馬克德律師尋求法律支持。
  輝耀方面態度堅決,楚江公司必須退回土地。談到補償,輝耀最多願意補償其投入成本的3.5億元。
  楚江公司不這麼想,百貨大樓建成之後,每年盈利5000萬元,逐年看漲,按貼現值計算,這個項目至少值12億元。要退回土地的話,即使不算違約金,自己也應該得到12億元補償。
  輝耀反駁說,即使有這麼多盈利,也是國有土地的增值,輪不到楚江公司享受;你投入再多,也不能讓國家利益受損;再說了,你付的租金總共1億元,看似很高,分攤到50年租期中,每年僅200萬元,對這塊地而言,那是用白菜價買肉了,不是占國家便宜嗎?這是典型的國有資產流失!
  馬克德先解除了一個隱患,確認楚江公司在簽約交易過程中並無行賄或欺騙行為,然後給出辯護意見。
  第一,既然簽約過程合法,並無暗箱操作,租約就應當執行。即使改變了土地用途,或者支付租金過低導致國有資產流失,應該在輝耀公司內部對相關人員問責,不能因為楚江公司是民營企業,就損害它的利益。
  第二,雖然楚江公司只投資3.5億元,再加上支付1億元租金,可是這塊地商業價值估算為12億元以上。固然這12億元不是楚江公司創造的,卻是它發現的,法理上說,應該歸楚江公司所有。如要楚江公司退回土地,那就確實需要在12億元基礎上協商補償。
  馬克德告訴楚江公司,最終結果他無法確定,這取決於本市政府如何保護非公有制產權。
  (原標題:香噴噴的“肥肉”屬於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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